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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名称 |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丰煤矿 新建副立井技术改造工程安全预评价 | |||||||
编号 | DAJC-AYP001-2023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3.2 | 法定代表人 | 刘福广 | |||||
评价项目简介: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丰煤矿(以下简称“华丰煤矿”)地处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华丰镇境内,行政区划归宁阳县管辖。 矿井生产系统环节多,通风路线长、运输系统复杂,影响了矿井的正常生产,因此华丰煤矿拟对矿井生产系统进行改造,提出了新建副立井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解决华丰煤矿后期开采的问题。根据煤矿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2021年12月,委托新汶矿业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新汶矿业集团华丰煤矿新建副立井技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编号:K1011),新汶矿业集团以《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丰煤矿实施副立井技术改造工程的批复》(新矿集团字〔2022〕71号 )予以批复。 根据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6号令《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和煤矿建设项目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管理规定的要求,煤矿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进行安全预评价。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受华丰煤矿委托,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公司依据《新汶矿业集团华丰煤矿新建副立井技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技术文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实施细则》(AQ 1095-2014)的要求,对华丰煤矿新建副立井技术改造工程建设及运行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分析,对其危险程度给出定性、定量评价,提出了相应的补充措施、建议和评价结论,编制完成了《新汶矿业集团华丰煤矿新建副立井技术改造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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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来庆新 | 技术负责人 | 刘兆平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艳艳 | |||
项目成员 | 贾 超、来庆新、岳志伟、张 朋、李传磊、杨志豪 | |||||||
报告编制人 | 贾 超、来庆新、岳志伟、 | |||||||
报告审核人 | 霍志超 | |||||||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贾 超、来庆新、岳志伟、张 朋、李传磊、杨志豪 | ||||||||
参与安全评价的技术专家: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时间及主要任务: 2022年12月17日,初访:来庆新 2023年1月4日,现场考察:贾 超、来庆新、岳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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