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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名称 | 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李家壕煤矿 | |||||||
报告编号 | DAJC-AXP004-2023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3.1 | 法定代表人 | 刘福广 | |||||
评价项目简介: 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李家壕煤矿(以下或简称“李家壕煤矿”)位于神东煤炭基地万利矿区中部,行政区划隶属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镇管辖。 李家壕煤矿于2008年7月正式开工建设,2011年5月试生产,2014年7月通过矿井综合验收,矿井设计生产能力6.0Mt/a。国家能源局公告(2019年第2号)公布李家壕煤矿生产能力核定为6.0Mt/a。 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式,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主、副斜井进风,回风立井回风。矿井采用斜井~立井综合开拓方式,矿井划分为两个水平开采,目前正在开采一水平的3-1煤、二水平的5-1煤。采煤工作面采用长壁后退式采煤法、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掘进工作面采用综掘工艺。 李家壕煤矿于2021年03月25日经原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蒙)MK安许证字〔2014KG047〕,有效期至2023年04月2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李家壕煤矿委托,我公司承担李家壕煤矿安全现状评价工作,为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续提供技术支持。 | ||||||||
项目组长 | 杨志豪 | 技术负责人 | 李传磊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艳艳 | |||
报告编制人 | 杨志豪、来庆新、渠 冰 | |||||||
报告审核人 | 霍志超 | |||||||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贾 超、岳志伟、来庆新、张 朋、杨志豪、渠 冰 | ||||||||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贾超、岳志伟、来庆新、张朋、渠冰 | ||||||||
参与安全评价的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时间及主要任务: 2022年12月3日,初访:杨志豪、渠冰 2023年1月5日-1月6日,现场检查和资料收集:杨志豪、来庆新、渠 冰 2023年1月15日,现场核查:杨志豪、渠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