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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名称 | 内蒙古准格尔旗美日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花图沟煤矿 安全现状评价 | |||||||
评价报告编号 | DAJC-AXP038-2022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2.10 | 法定代表人 | 刘福广 | |||||
评价项目简介: 内蒙古准格尔旗美日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花图沟煤矿(以下或简称“花图沟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境内,行政区划属准格尔旗羊市塔镇管辖。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2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120万吨/年。 矿井采用斜井单水平开拓方式,工业场地内布置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斜井3条井筒。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主斜井、副斜井进风,回风斜井回风。矿井设一个开采水平,水平标高+1150m,开采6-1煤层,沿6-1煤层布置运输大巷和辅助运输大巷,沿6-1上煤层布置回风大巷,分别与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斜井连通,形成主水平开拓系统;南北两翼布置分别布置有主运大巷、辅运大巷和回风大巷。主斜井和大巷的煤炭运输均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辅助运输为防爆无轨胶轮车运输。采煤工作面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掘进工作面为综掘工艺。 花图沟煤矿于2021年6月2日经原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蒙)MK安许证字﹝2013K305﹞,有效期自2019年12月24日至2022年12月2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准格尔旗美日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花图沟煤矿安全现状评价工作,为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续提供技术支持。 为保证评价工作质量,评价项目组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煤矿安全评价导则》(煤安监技装字〔2003〕114号)等相关要求,于2022年9月18日对现场进行调查、收集资料,分析花图沟煤矿各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的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矿山救护、卫生、保健与健康监护等环节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查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措施和建议,并于2022年9月30日再次对花图沟煤矿进行现场核查,查验提出问题已整改完毕,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内蒙古准格尔旗美日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花图沟煤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组长 | 贾 超 | 技术负责人 | 李传磊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艳艳 | |||
报告编制人 | 来庆新、贾 超、渠冰 | |||||||
报告审核人 | 刘兆平 | |||||||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贾超、来庆新、渠冰、岳志伟、张朋、张腾腾 | ||||||||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贾超、来庆新、渠冰、岳志伟、张 朋、张腾腾 | ||||||||
参与安全评价的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时间及主要任务: 2022年9月18日,现场检查、收集资料; 专业分工: 来庆新:一通三防、安全监控、安全管理专业资料收集及现场检查; 贾 超:项目负责人,供电、运输、压风专业资料收集及现场检查; 渠 冰:采掘、地质、六大系统专业资料收集及现场检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