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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名称 |
济南天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机箱壳体生产线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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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济南天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高卫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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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济南市长清县孝里镇工业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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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济南天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由济南泉北轴承机电有限公司与山东长青金属表面工程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企业法人薛云岭,注册地址为济南市长清区孝里镇工业园区南220国道西侧。注册经营范围为从事机箱的研发、生产、销售,产品为电子产品壳体、高低压配电柜、激光熔覆设备以及金融部门的ATM机等机箱。济南天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3900万元在济南市长清区孝里镇工业开发区新征地建设年产1500吨机箱壳体生产线项目。 拟建项目在运行期可产生粉尘、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防治职业病,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济南天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2015年9月委托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年产1500吨机箱壳体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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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闫甫、张霞 时间2015年10月22日 现场采样专业技术人员:采用类比资料,无现场检测 陪同人:高卫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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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 |
金属粉尘、噪声、电焊烟尘、紫外辐射、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及工频电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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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 |
采用类比资料,无现场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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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拟建项目属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356),该行业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拟建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其他粉尘(金属粉尘)、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臭氧、噪声、工频电磁场、紫外线、高温、激光等。结合本项目有毒有害物质的分布、接触人员的作业方式及该行业职业病发病风险综合考虑,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本报告认为,本建设项目风险类别可判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 拟建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生产工艺成熟、先进,机械化、自动化控制程度高,设备布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建筑卫生学未说明车间照明和采暖设置情况。 建设项目在申请报告中仅对噪声提出了部分防治措施,但不够全面,在职业卫生管理、防尘毒设施、应急救援、辅助用室等方面尚存在不足。本报告在其基础上提出了补充措施,供企业在今后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中参考实施。 经过对类比企业检测数据分析,结合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推测除剪板机、折弯机、冲床和等离子切割岗位的噪声强度会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外,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一般不会超过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要求,应将项目申请报告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职业卫生防护措施落实到设计中,并保证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运行,确保作业工人的职业安全与健康。 在项目申请报告提出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的基础上,结合国家最新的职业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的要求,完善其体系建设,并强化其落实,以达到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健康的目的。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遵循国家关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的法律、法规,拟采取相应的技术防护措施,其措施基本可行。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后,其职业病危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从职业病防治角度出发,本项目是可行的。 通过上述分析,在项目设计阶段和施工过程中如能切实落实在项目申请报告和本预评价报告中提到的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保证职业卫生防治经费的投入,在项目投产后加强职业病的防治管理,本项目在职业病防护方面能够达到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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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建议 |
(1)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应当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2)项目建成后采取多种职业健康培训形式,提高全员职工的职业病防护意识; (3)在数控等离子切割机和激光切割机割枪或激光束与工件的接触面上设置局部吸尘罩; (4)在等离子离子切割机和激光切割机设置不透光的防护屏,同时合理组织劳动和作业布局,以减少紫外线、激光对周围其它岗位作业人员的危害; (5)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以及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6)应当编写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投产试运行期间,应按规定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7)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易发生急性职业性损伤的岗位主要是等离子切割过程产生的高温和紫外线以及其他职业性伤害。建议配备急救箱,并由专人进行管理; (8)项目建成后应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 11651-2008)和《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DB37/1922-2011)的要求,制定本公司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并建立发放台帐,做好发放记录; (9)应补充细化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投资预算,包括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培训等职业卫生专项投资,并确保资金按时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