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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名称 | 平凉五举煤业有限公司五举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 |||||||
评价报告编号 | DAJC-AYS002-2023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3.11 | 法定代表人 | 吕学强 | |||||
评价项目简介: 平凉五举煤业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五举煤矿”)位于甘肃省平凉市崇信县五举农场,行政区划隶属于甘肃省平凉市崇信县新窑镇和灵台县龙门乡管辖。 2020年6月10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国家能源局关于甘肃华亭矿区五举煤矿项目核准的批复》(国能发煤炭〔2020〕35号)同意实施煤炭产能置换,建设华亭矿区五举煤矿项目(项目代码:2015-000291-06-02-500166),建设规模为2.40Mt/a。2022年11月2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甘肃华亭矿区五举煤旷项目调整建设规摸的复函》(国能综函煤炭﹝2022﹞94号)批复同意五举煤矿及配套选煤厂建设规模由2.40Mt/a调整至3.00Mt/a。 2023年5月19日,甘肃省应急管理厅以《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平凉市五举煤业有限公司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甘应急〔2023〕67号)予以批复。2023年6月25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平凉五举煤业有限公司五举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甘发改能源﹝2023﹞359号)予以批复。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3年6月29日出具了五举矿井及选煤厂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备案回执。 五举煤矿为建设矿井,设计建设规模2.4Mt/a,2022年调整建设规模为3.0Mt/a,主要可采3-2、5-1、5-2煤层;矿井采用立井-暗斜井开拓方式,在+600m设计辅助运输水平,通过三条暗斜井延伸至+300m水平(暗斜井兼作一采区上山),每隔50m垂高设轨道、胶带、回风区段石门开采两翼资源;布置主立井、副立井和回风立井3条井筒,主立井、副立井进风,回风立井回风;矿井采用长壁式采煤方法、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开采煤层,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掘进采用综掘及炮掘工艺。 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等,平凉五举煤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其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工作。为保证评价工作质量,评价项目组按照《安全生产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煤矿安全评价导则》《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实施细则》等,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于2023年8月1日~2日到现场进行调查分析、搜集资料,并结合现场实际对平凉五举煤业有限公司五举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合法性,安全设施、设备、装置“三同时”的符合性,生产系统与辅助系统的可靠性,危险、有害因素引发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进行了分析和评价,于2023年11月24日到矿对现场问题进行了复查,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平凉五举煤业有限公司五举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组长 | 贾 超 | 技术负责人 | 来庆新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艳艳 | |||
报告编制人 | 贾 超、刘兆平、渠 冰 | |||||||
报告审核人 | 霍志超 | |||||||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贾 超、刘兆平、渠 冰、杨志豪、岳志伟、张 朋、马春玲 | ||||||||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贾 超、渠 冰、岳志伟、张 朋、马春玲 | ||||||||
参与安全评价的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时间及主要任务: 2023年8月1日-2日,现场检查、收集资料; 专业分工: 贾 超: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地质、六大系统专业资料收集及现场检查; 刘兆平:采掘、一通三防专业资料收集及现场检查; 渠 冰:供电、运输、压风专业资料收集及现场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