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咨询
0531-62335966
0531-62335968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名称 |
宁阳县金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建设单位 |
宁阳县金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
张洁 |
|
地理位置 |
宁阳县华阳大街850号 |
|||
项目简介 |
宁阳县金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宁阳县南外环路南侧,注册于2001年4月20日,山东金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90%,宁阳县义兴商贸有限公司参股8%,山东晋煤明升达化工有限公司参股1%,山东慧众复合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参股1%。法人代表郝桂明,注册资金4100万元,占地10.6万平方米。生产经营项目:蒸汽生产及供应,供热面积170万平方米;火力发电,年发电量14037万kWh。 |
|||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马丽妲、李小光 时间2018年9月 现场采样专业技术人员:赵一鸣、刘祥利 时间2018年10月5日至2018年10月7日 陪同人:张洁 |
||||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 |
粉尘:煤尘、矽尘、石灰石粉尘; 化学毒物: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盐酸、氢氧化钠、氨、锰及其化合物; 物理因素:高温、噪声、工频电场、臭氧、紫外辐射。 |
|||
检测结果 |
1)粉尘 本次测定定点粉尘样品105个,其中定点总粉尘样品54个,除振动筛、碎煤机、除渣下料口5个定点总粉尘样品浓度超标外,其他工作地点的总粉尘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定点呼吸性粉尘样品51个,除除渣下料口、碎煤机、振动筛8个定点呼吸性粉尘样品浓度超标外,其他工作地点的呼吸性粉尘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测定个体粉尘样品45个,其中个体总粉尘样品24个,所有岗位作业人员接触总粉尘的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测定个体呼吸性粉尘样品21个,除燃料运行工2个呼吸性粉尘样品浓度超标外,其他岗位作业人员接触呼吸性粉尘的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 超标原因:振动筛、碎煤机等处未安装密闭通风除尘设施;锅炉除渣口密封不严,存在漏渣现象,同时锅炉炉渣由除渣机落入运输车时由于落差作用产生扬尘;装车现场地面积尘未及时湿式清扫。 2)化学毒物 本次检测,共采集生产系统、公辅系统毒物样品126个。检测项目主要为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氨、盐酸、氢氧化钠、锰及其化合物、臭氧。 检测结果显示:各工作场所存在或产生的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氨、盐酸、氢氧化钠、锰及其化合物、臭氧的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 3)噪声 共对10名岗位作业工人进行了LEX,8h噪声强度测量,测量结果显示:除除灰渣工接触噪声的8小时等效声级超标外,其余岗位作业工人接触的噪声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 超标原因分析:除设备本身的噪声发射值较高外,另一个主要原因为锅炉房零米一次风机和送风机等噪声设备集中布置,存在噪声叠加作用。 4)工频电场 本次检测,对配电室等6个工作地点进行了工频电场强度测量,测量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5)紫外辐射 本次检测,对1名电焊工进行了紫外辐射强度测量,测量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
|||
评价结论 |
1、职业病危害因素:存在粉尘浓度及噪声强度超标的岗位工种; 2、应急救援设施:现场急救箱部分药品过期; 3、职业健康监护:复查人员未安排复查; 4、职业病危害告知:公告栏未告知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及应急救援措施; 5、职业病防护设施:在碎煤机、振动筛处未安装密闭通风除尘设施; 6、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档案内容不完善; 7、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申报项目不全。 |
|||
评价建议 |
1、职业病危害因素:加强防尘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确保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督促工人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2、职业健康监护:安排需复查人员进行复查; 3、职业病危害告知:在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4、将相关资料及时归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 5、定期检查现场急救箱药品,及时更换过期药品; 6、根据本次检测结果,在变更申报时将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完整; 7、建议在碎煤机、振动筛处安装密闭通风除尘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