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浏览量:3355    From: 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Time:2017-09-19 14:56:05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名称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单位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

地理位置

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寨里村西

项目简介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烟台金华粉丝有限公司,始建于1978年,是目前全国规模最大的龙口粉丝生产厂家,在国内行业中首批获得龙口粉丝原产地域保护单位。2008年4月,经商务部批准,企业名称由烟台金华粉丝有限公司更名为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9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成为粉丝行业内唯一上市企业。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占地面积20万m2,总资产10亿元,年销售收入10亿元,公司现有员工583人,年工作时间300天,主要产品为杂粮薯类粉丝、红薯粉丝、绿豆粉丝、膳食纤维、蛋白粉、沼气等。

厂区由八个粉丝车间、四个蛋白车间、三个淀粉车间、两个纤维车间、发电厂(锅炉车间、汽机车间、电气车间、化学水车间、输煤车间)、冷冻站、污水处理站、沼气发电车间、沼气提纯车间、配电室等组成,检测期间设备运行正常。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粉尘、化学毒物、高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控制职业病危害,维护劳动者的相关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其现有生产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业鹏、修玲*   时间2017年7月27日

现场采样专业技术人员:*业鹏、*忠显、陈*、郝*

                      时间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3日

陪同人:李*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

1、煤尘、谷物粉尘、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氢、氨、一氧化碳、氧化镁、臭氧、氢氧化钠、盐酸、碳酸钠等。

2、物理因素类:工频电场、高温、噪声等。

检测结果

1)本项目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煤尘、谷物粉尘、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氢、氨、一氧化碳、氧化镁、臭氧、氢氧化钠、盐酸、碳酸钠、噪声、工频电场、高温。

2)依据现场调查得知:本项目部分劳动者个体防护用品未佩戴或佩戴不全,个体防护意识薄弱;

3)依据检测(测量)结果得知:

所检测(测量)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除高温存在部分超标现象(详见表5-6),其余均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蛋白五车间闪蒸釜巡检位高温超标原因主要是由于生产设备固有高温发热源以及生产工艺限定,巡检工每班巡检四次,每次约10分钟

评价结论

1、存在部分作业人员佩戴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粉尘、噪声作业环境工作人员仅佩戴防尘口罩、未佩戴防噪耳塞;或有的接触粉尘的员工佩戴医用口罩,未佩戴防尘口罩;

2、急救箱药品配备不全,未对药品及时进行更新;

3、蛋白五车间闪蒸釜巡检位高温强度超过国家接触限值;

4、本项目企业在部分车间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但设置不全面;本项目企业组织在岗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查体,但查体人数不足;企业建立相关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但仍须继续完善;

5、企业已在部分车间设置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但设置不全面,需补充未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

评价建议

1、定期为职工配发符合标准要求的防噪耳塞或防护耳罩、以及防尘、毒口罩并督促其按要求佩戴。

2、定期对急救箱药品进行更新。

3、企业应合理安排工作制度,同时在夏季季节企业应为接触高温的岗位职工配备清凉油及饮用清凉饮料(含盐量为0.1%~0.2%),饮料水温不宜高于15℃;加强医疗预防工作,对高温作业工人应进行上岗前和入暑前高温检查,凡有高温作业禁忌证者,不宜从事高温作业。

4、应在各车间职工经常经过的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继续完善相关工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5、应当在单位办公区域、工作场所入口处等方便劳动者观看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卫生告知牌和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员工职业病查体结果、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并将本次检测结果及时在职业卫生公告栏进行告知。同时企业应在员工接触职业病危害岗点的显著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及警示标示,借以警示员工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使员工自觉佩戴劳动防护用品,降低职业病危害发生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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