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鑫冠矿业有限公司村里集金矿
浏览量:2949    From: 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Time:2015-06-03 17:39:43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名称

蓬莱鑫冠矿业有限公司村里集金矿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单位

蓬莱鑫冠矿业有限公司村里集金矿

联系人

于金锋

地理位置

蓬莱市村里集镇大赵家村南

项目简介

    蓬莱鑫冠矿业有限公司村里集金矿始建于1992年,为采选配套的矿山企业,原设计采选生产能力为25t/d,1996年进行改扩建达到50t/d,2005年进行选矿厂二次改扩建,生产能力可达200t/d,2011年进行村里集金矿改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设计范围为采矿权平面范围内,Ⅱ号脉的Ⅱ1、Ⅱ2矿体,设计生产能力采矿70t/d。蓬莱鑫冠矿业有限公司村里集金矿矿区范围内主要分布两条矿脉,分别为Ⅰ号矿脉和Ⅱ号矿脉,两矿脉相距约250m。自1992年开采以来,开采对象主要为Ⅰ号矿脉,在Ⅱ号矿脉进行过小规模的坑探,设有一个探矿井。Ⅰ号矿脉矿体至2010年底已全部回采结束,2011年对Ⅱ号矿脉设计并开采生产。

蓬莱鑫冠矿业有限公司村里集金矿在采掘生产及辅助生产过程中可产生粉尘、化学毒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保护广大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防治职业病,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蓬莱鑫冠矿业有限公司村里集金矿于2015年5月委托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其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宋伟、崔晓明、刘兆平   时间2015年3月22日

现场采样专业技术人员:张腾腾、刘明等8人 时间2015年4月13日-4月15日

陪同人:于金锋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化学毒物(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硫化氢、二氧化硫)、噪声、手传振动、井下气象条件、氡及其子体

检测结果

1游离二氧化硅

井下采掘产生粉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均大于10%,故按矽尘职业接触限值判定。

2粉尘

本次检测共对15个接尘工种及其11个主要工作岗位产生或存在的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浓度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除二中段201采场凿岩爆破工及破碎车间鄂破工、圆锥破工的8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外,其他工种接触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工作场所中总粉尘短时间接触浓度及呼吸性粉尘短时间接触浓度除二中段201采场打眼处、破碎车间鄂式破碎机、圆锥式破碎机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其余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

超标原因分析:从现场调查检测过程发现,村里集金矿井下采矿工艺主要采用湿式作业,但在凿岩时仍会有不同程度的扬尘,在选矿时,矿石破碎及振动时产生的粉尘易扩散到空气中,且现场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喷洒水,是岗位检测结果超标的主要原因。二中段201采场凿岩爆破工及破碎车间鄂破工、圆锥破工种粉尘浓度超标是因为工作场所空气中生产性粉尘浓度较高,且作业人员接触空气中粉尘浓度时间较长所致。

3化学毒物

检测结果显示:各工作场所存在或产生的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的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及硫化氢的最高容许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表明该建设项目通风分配合理,风量适当,对有害气体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良好。

4噪声

本次检测共对6个工作岗位进行了LAeq噪声强度测量。

检测结果显示:三中段303采场凿岩爆破工及破碎车间的鄂破工、圆锥破工接触噪声的8h时间加权平均强度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余工种接触噪声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噪声超标原因:风钻、鄂破机、圆锥破等均属于高噪声运转设备。且噪声超标作业点有多台设备同时运行,工人持续接触高噪声设备时间较长。

5手传振动

本次检测对1个凿岩爆破工工作岗位进行手传振动测量,数据显示其手传振动符合工作场所手传振动的职业接触限值。

6氡及其子体

由检测结果可知,村里集金矿井下氡浓度低于《坑道氡及其子体放射防护规定》(GJB1353-92)规定的限值500 Bq m-3,《电离辐射防护和辐射源安全基本安全标准》(GB18871-2002)规定的限值1000 Bq m-3。

7井下气象条件

本次对评价的3个井下采掘工作岗位进行了气象条件测量,数据显示所检测工作场所的气象条件均符合国家井下采掘工作场所气象条件的要求。

评价结论

蓬莱鑫冠矿业有限公司村里集金矿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在职业卫生现场调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基础上,结合矿井的生产工艺、劳动组织及管理模式,划分了评价单元,采用多种评价方法,对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识别,对可能造成的职业病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进行了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和建议,经综合归纳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1)蓬莱鑫冠矿业有限公司村里集金矿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1)粉尘类:矽尘

(2)化学物质类: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氮氧化物等

(3)物理因素类:噪声、手传振动等

(4)放射性物质:氡及其子体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规定,本项目属于贵金属矿采选业,判定本项目的职业病危害类别为职业病危害严重。

本项目以矽尘、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氡及其子体、噪声、手传振动及井下不良气象条件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为重点评价因子,产生上述职业病危害的岗位为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的关键控制点。

2)村里集金矿总体布局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3)为控制职业病危害,村里集金矿设置了综合防尘、防毒、防噪声等设施且运行有效,降低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对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起到了较好作用,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但通过检测作业场所粉尘、噪声仍然存在部分岗位超标,故仍需进一步加强完善综合控制措施,尽可能使之达到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这是该金矿今后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护的关键控制点。另因生产环境限制,井下作业区较难采取有效防噪声设施,故加强个人防护应作为防噪声的主要防护措施。

4)村里集金矿在《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发放标准、防护用品发放台帐及使用记录、防护用品的质量等方面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但部分作业人员不能自觉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相关规定。

5)村里集金矿现有的浴室、厕所等辅助用室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要求。

6)村里集金矿设置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制定了一系列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方案及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对职业病危害进行了告知,制定了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相关制度,配备了应急救援设施,投入了相应的职业病防治经费,基本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但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与警示说明、告知卡、职业卫生培训等方面不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7)村里集金矿制定了职业健康监护等管理制度,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了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病人的处置进行了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但其针对查体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不全面,且未对离岗员工进行离岗健康查体,不符合要求。

综上所述,村里集金矿在设计、施工、运行中遵循了国家关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原则,采取了综合控制粉尘、毒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的防护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仍存在设计上、管理上的一些不足。村里集金矿如果根据本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及建议,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治措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危害将进一步降低,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将进一步得到保障。

因此,本评价认为蓬莱鑫冠矿业有限公司村里集金矿整改完善后将能够达到职业卫生安全许可条件。

评价建议

      1、对易产生粉尘的凿岩作业工序,必须采用机械通风除尘和洒水降尘的措施。开钻时要先开水阀后开风阀,停钻时先停风阀后停水阀,严禁打干眼。同时超标工作面工人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并及时更换防尘滤芯

    2、选矿车间应合理使用除尘风机,在转载点安装喷雾装置或水管,及时洒水降尘。

3、在对各防噪声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的同时,尽量减少职工时间接触噪声的时间(可采取轮换作业)。

4、接触噪声职工(尤其噪声超标岗位)必须佩戴防噪声耳塞。

5、加强职工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检查力度及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保证职工自觉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6、井下凿岩工及选矿厂鄂破工、圆锥破工作业时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及耳塞或耳罩。浮选工等接触化学毒物作业人员配备防毒口罩。

7、2014年起应对接触手传振动的工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应对今后离岗的员工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

8、对职业病危害管理制度进一步补充完善,加入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管理制度。

9、对井下各采场和掘进工作面及选矿厂各工作场所应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10、应当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补签职业健康协议。

11、应配备专职人员定期对各工作场所进行粉尘检测。

12、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培训档案内容,并严格按照制定的培训计划进行职工职业卫生培训。

13、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各项费用应单独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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