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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全生产事故伤亡统计数据,火灾导致的事故最为常见,在企业生产经营、安全主管部门检查、社会群众监督都非常重视火灾的前期预防和事后应急处置。近期,《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 35181强制性标准已完成修订更新,标准强化、细化重大火灾隐患直接判定要素和综合判定要素。
新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 35181于2025年4月25日发布,2025年11月1日实施。新版标准明确增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判定规则(单独成册附录A),标准延续判定规则主线如下依次进行:1)确认建筑或场所类别;2)先进行直接判定要素判定;3)再进行综合要素判定(同时符合6项及以上);4)排除不应判定情形。
其中标准明确不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要素:1)标准修订引起,但法律法规规定除外;2)停产停业且现场检查确认无火灾风险;3)能立即整改且当场整改完毕;上述情况综合考虑标准衔接、生产经营单位实际现状,有效的避免“一刀切”。
标准中综合判定要素涉及总平面布置、耐火等级、防火分隔与装修装饰、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电气、消防安全管理,需要同时具备6项及以上方可能确认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标准中有关新增的“火报系统”和固定灭火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判定规则,明确消火栓系统、“自喷系统”、“火报系统”按照标准进行配置后,每种系统出现对应1条及以上,并考虑系统同时失效或不运行的因素进行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此种方法更贴合生产现场,有效地补充和完善现实中硬件配置后运维不当导致的火灾前期运行失效或不启动,进而实现事故在萌芽或前期进行快速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