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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名称 | 内蒙古油房渠矿业有限公司煤矿安全现状评价 | |||||||
评价报告编号 | DAJC-AXP018-2023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3.6 | 法定代表人 | 吕学强 | |||||
评价项目简介: 内蒙古油房渠矿业有限公司煤矿(以下或简称“油房渠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境内,行政区划隶属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管辖。经济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煤矿设计生产能力60万吨/年。 矿井采用斜~立井综合开拓方式,在工业场地建有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立井3条井筒。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主、副斜井进风,回风立井回风。矿井设一个主水平和一个辅助水平开采;辅助水平标高+1315m,开采4煤层,已开采结束,并封闭;主水平标高+1295m,开采5煤层;现生产水平为主水平。采煤工作面采用长壁后退式采煤法、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掘进工作面采用综掘工艺。 油房渠煤矿于2022年03月23日经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蒙)MK安许证字﹝2013﹞KG031,有效期至2025年03月21日。根据《伊金霍洛旗能源局关于煤炭企业立即开展安全生产现状评价工作的通知》(伊能局发〔2023〕18号)要求,矿井为了有效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全力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查找矿井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确定危险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内蒙古油房渠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其煤矿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我公司在签订安全评价合同后,成立了内蒙古油房渠矿业有限公司煤矿安全现状评价项目组。为保证评价工作质量,评价项目组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煤矿安全评价导则》(煤安监技装字〔2003〕114号)等相关要求,于2023年5月13日~5月14日对现场进行调查、收集资料,分析油房渠煤矿各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的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矿山救护、卫生、保健与健康监护等环节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查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措施和建议,并于2023年5月29日再次对油房渠煤矿进行现场核查,检查时提出的问题除一条正在整改外其余问题已整改完毕,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内蒙古油房渠矿业有限公司煤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组长 | 杨志豪 | 技术负责人 | 刘兆平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艳艳 | |||
报告编制人 | 杨志豪、来庆新、渠 冰 | |||||||
报告审核人 | 霍志超 | |||||||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杨志豪、来庆新、渠 冰、贾 超、岳志伟、张 朋 | ||||||||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来庆新、渠 冰、贾 超、岳志伟、张 朋 | ||||||||
参与安全评价的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时间及主要任务: 2023年5月13日-14日,现场检查、收集资料; 专业分工: 杨志豪:项目负责人,采掘、安全管理专业资料收集及现场检查; 来庆新:一通三防、地质、六大系统专业资料收集及现场检查; 渠 冰:供电、运输、压风专业资料收集及现场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