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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名称 | 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石拉乌素煤矿 | |||||||
报告编号 | DAJC-AXP037-2022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2.9 | 法定代表人 | 刘福广 | |||||
评价项目简介: 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石拉乌素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呼吉尔特矿区东北部,行政区划隶属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管辖。矿井2013年2月份开工建设,2017年7月开始联合试运转,2021年3月取得内蒙古自治区生产要素公告,设计生产能力10.00Mt/a,服务年限129.0a。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以〔2021〕第14号公告,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石拉乌素煤矿生产能力核定为800万吨/年。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委托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矿井现状进行安全评价工作。 | ||||||||
项目组长 | 渠冰 | 技术负责人 | 李传磊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艳艳 | |||
报告编制人 | 贾 超、来庆新、渠冰 | |||||||
报告审核人 | 霍志超 | |||||||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贾 超、岳志伟、来庆新、张 朋、渠冰、刘祥利 | ||||||||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来庆新、贾超、岳志伟、张朋、渠冰 | ||||||||
参与安全评价的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时间及主要任务: 2022年7月23日,初访:贾 超、渠冰 2022年8月25日,现场检查和资料收集:渠冰、贾 超、来庆新 2022年8月29日,现场核查:来庆新、渠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