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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名称 | 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报告编号 | DAJC-AXP012-2020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0.10 | 法定代表人 | 刘福广 | |||||
评价项目简介: 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余吾煤业”)位于长治市屯留区余吾镇境内,潞安矿区西部,行政区划属屯留区余吾镇管辖,地理坐标:东经112°47′53″~112°54′25″,北纬36°15′43″~36°25′33″。 2015年11月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颁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1000002012111240127770,生产规模为600万t/a,矿区面积161.205km2,开采深度由+30m~+800m标高。 2020年1月10日,由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换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晋)MK安许证字[2020]GA057Y3B3,许可开采3号煤层,设计生产能力600万t/a,核定生产能力750万t/a。 根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方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6号令)、《关于印发<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晋煤监办[2016]275号)和《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规定(修订)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晋煤监办[2016]276号)的规定,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公司(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其矿井进行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工作。 | ||||||||
项目组长 | 杨志豪 | 技术负责人 | 来庆新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李传磊 | |||
报告编制人 | 杨志豪、李传磊、贾超、贺倩、来庆新 | |||||||
报告审核人 | 霍志超 | |||||||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李传磊、贾超、贺倩、来庆新、杨志豪 | ||||||||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李传磊、贾超、来庆新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时间及主要任务: 2020年11月20日,初访:贾超、杨志豪 2020年12月2日-12月4日,现场检查:杨志豪、李传磊、贾超、贺倩、来庆新 2020年12月10日-12月11日,现场核查:杨志豪、李传磊、贾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