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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名称 | 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新建回风立井技术改造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编号 | DAJC-AYS001-2020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0.6 | 法定代表人 | 刘福广 | |||||
评价项目简介: 翟镇煤矿设计生产能力120万t/a,核定生产能力170万t/a,1983年12月开工建设,1993年12月建成投产。矿井采用立井开拓方式,水平集中大巷,采区石门运输,-400m单水平开采,共有主井、副井、风井三个井筒,其中主、副井为立井,风井为斜井。该矿属低瓦斯矿井,可采煤层有2、4、6、11、13、15、16共计7层,目前主要开采2、4、15煤层。翟镇煤矿新建回风立井技术改造工程是在工业场地内新建一个回风立井以及地面建筑、井下相关巷道、相关配套设备及管线。 依据《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6号令)《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的规定,建设项目投产前必须进行安全验收评价。为此,受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委托,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该矿井新建回风立井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工作。双方签订了安全技术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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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李传磊 | 技术负责人 | 来庆新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李传磊 | |||
报告编制人 | 李传磊、贾超、贺倩、来庆新、杨志豪 | |||||||
报告审核人 | 霍志超、尹英文 | |||||||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李传磊、贾超、贺倩、来庆新、杨志豪 | ||||||||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李传磊、贾超、来庆新 | ||||||||
参与安全评价的技术专家:曲德明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时间及主要任务: 2019年12月18日,现场勘查:李传磊、贾超、曲德明 2020年1月10日,现场考察、检查、搜集资料:李传磊、贾超、贺倩、来庆新、杨志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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