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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名称 | 山东省莱芜市辛庄煤矿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报告编号 | DAJC-AXP004-2020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0.7 | 法定代表人 | 刘福广 | ||||
评价项目简介: 山东省莱芜市辛庄煤矿有限公司位于济南市钢城区辛庄镇西照临村,前身为莱芜市辛庄煤矿,始建于1958年,1966年投产,设计生产能力9万t/a,1992年矿井改扩建,设计生产能力30万t/a。2005年12月改制为辛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民营企业。2006年核定生产能力30万t/a。 山东省莱芜市辛庄煤矿有限公司因6.4顶板事故,矿井自2020年6月4日停产。暴露了辛庄煤矿在安全管理方面不足,为全面查找、分析和预测煤矿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可能导致的危险、有害后果和程度,提出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山东省莱芜市辛庄煤矿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矿井现状进行评价。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组成评价小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煤矿安全评价导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对现场进行调查、搜集资料,分析煤矿各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的生产环节、工艺、设备、设施、装置情况、安全管理等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定性、定量评价其危险度,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和建议,编制完成了《山东省莱芜市辛庄煤矿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组长 | 贾超 | 技术负责人 | 来庆新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李传磊 | ||
报告编制人 | 贾 超、来庆新、杨志豪、李传磊、贺倩 | ||||||
报告审核人 | 霍志超 | ||||||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贾 超、来庆新、杨志豪、李传磊、贺倩 | |||||||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来庆新、李传磊、贾超 | |||||||
参与安全评价的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时间及主要任务: 2020年6月20日,初访:贾超、杨志豪 2020年7月1日,现场勘察、检查、搜集资料:贾超、来庆新、杨志豪、李传磊、贺倩 2020年7月15日,现场核查:贾超、李传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