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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名称 | 兰陵城投安和矿业有限公司 神山镇西北村建筑用白云岩矿露天开采项目 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
报告编号 | DAJC-FAYS004-2024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4.10 | 法定代表人 | 吕学强 | |||||
评价项目简介: 兰陵城投安和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03月04日,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神山镇西北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4MA7KAYHK7Q,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法定代表人为高豹全,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许可经营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矿物洗选加工;选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8月7日,兰陵城投安和矿业有限公司取得神山镇西北村建筑用白云岩矿采矿权,证号为C3713242023087100155546,有效期限自2023年8月7日至2024年12月31日,面积0.1518km2,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140万吨/年,开采深度:120m~30m标高,共有9个拐点圈定。 2022年7月,中化地质矿山总局山东地质勘查院编制了《山东省兰陵县西北村矿区建筑用白云岩矿详查报告》,通过了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评审。2023年6月,中化地质矿山总局山东地质勘查院编制了《山东省兰陵县西北村矿区建筑用白云岩矿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通过了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因企业征地及规划原因,工业场地位置调整至矿区东北侧,同时根据企业现有设计情况、开采设备配备情况,对首采位置、运输道路出入沟、运输道路参数、安全平台宽度等进行调整,因此兰陵城投安和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景闰工程研究设计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编制了《兰陵城投安和矿业有限公司神山镇西北村建筑用白云岩矿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修编)》,通过了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评审。2023年6月,山东省煤田地质规划勘察研究院编制了《山东省兰陵县西北村矿区建筑用白云岩矿勘探报告》,通过了企业组织的专家评审,地质资料达到勘探程度。2023年8月,临沂市恒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兰陵城投安和矿业有限公司兰陵县西北村矿区建筑用白云岩矿安全预评价报告》。 2023年9月,山东景闰工程研究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兰陵城投安和矿业有限公司神山镇西北村建筑用白云岩矿露天开采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以下或简称《安全设施设计》)并通过专家评审,兰陵县应急管理局以兰陵应急项目〔设计〕审字〔2023〕001号文件进行了批复,批复建设期限为十二个月(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三日至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二日)。兰陵城投安和矿业有限公司在基建中,委托原设计单位对部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了变更,山东景闰工程研究设计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出具了《变更设计文件通知单》,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范围>的通知》(矿安〔2023〕147号),调整内容不属于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矿山,根据《安全设施设计》,该矿为凹陷露天开采(封闭圈标高为+85m),采用公路-汽车开拓运输方案,因矿区周边环境限制而采用两种采矿工艺,矿山主要采用两种采矿工艺,分别为爆破开采和机械开采。爆破开采工艺为穿孔→爆破→二次破碎→装载→运输,采用潜孔钻机穿凿深孔,多排孔毫秒延时爆破;机械开采工艺主要用于矿体尚未形成深孔爆破段高的山坡区域以及划定的非爆破开采区域,主要工艺流程为液压破碎锤机械落矿→铲装→运输。爆破开采台阶高度为15m(最底部一个台阶10m);非爆破开采台阶高度为5m,每三个台阶并段,终了并段高度15m;终了台阶边坡角矿层65°、剥离层45°;安全平台4m,清扫平台宽8m;最小底盘宽度:40m;最终边坡角≤5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兰陵城投安和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其神山镇西北村建筑用白云岩矿露天开采项目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 接受评价委托后,我公司依据项目特点组成了评价项目组,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程,同时参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依据《安全设施设计》及《变更设计文件通知单》,在对该项目实地调查、资料收集及内部审核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定量评价和科学分析,找出该项目潜在危险、有害因素,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得出安全验收评价结论,编制了《兰陵城投安和矿业有限公司神山镇西北村建筑用白云岩矿露天开采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组长 | 岳志伟 | 技术负责人 | 李传磊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艳艳 | |||
项目组成员 | 岳志伟、张腾腾、孙庆鹏、贾超、渠冰、杨志豪、霍志超 | |||||||
报告编制人 | 岳志伟、张腾腾 | |||||||
报告审核人 | 来庆新 | |||||||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岳志伟、孙庆鹏、贾超、渠冰、霍志超 | ||||||||
参与安全评价的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时间及主要任务: 2024年6月3日,初访:岳志伟 2024年7月22日,现场考察、搜集资料:岳志伟、张腾腾 2024年8月26日,现场检查:岳志伟、张腾腾 2024年9月1日,现场核查:岳志伟、张腾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