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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名称 | 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 额仁陶勒盖矿区Ⅲ–Ⅸ矿段银矿(一采区)深部工程 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
报告编号 | DAJC-FAYS002-2024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4.7 | 法定代表人 | 吕学强 | |||||
评价项目简介: 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额仁陶勒盖矿区Ⅲ–Ⅸ矿段银矿(一采区)深部工程建设单位为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04月28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伍亿元(人民币元),公司住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旗右旗阿镇乌尔逊大街,矿区位于呼伦贝尔草原西部,行政区域隶属内蒙古自治区新巴尔虎右旗,距旗政府所在地(阿拉坦额莫勒镇)38km。 该矿始建于1996年,由新巴尔虎右旗鑫洪锰银矿在该区Ⅱ-2号矿体进行矿石开采,2005年1月,原矿山矿权整体转入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矿山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多次延续换发,最新采矿许可证由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5月10日颁发,证号C1500002009064210023021,采矿权人为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名称为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额仁陶勒盖矿区Ⅲ–Ⅸ矿段银矿,开采矿种:银矿、金、锰;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48万吨/年;开采深度701m~-118m标高;面积0.0304km2,有效期限2023年5月18日至2024年11月10日。 2020年11月,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委托长春黄金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额仁陶勒盖矿区Ⅲ–Ⅸ矿段银矿(一采区)深部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经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审查后,于2021年1月18日以《关于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额仁陶勒盖矿区Ⅲ-1X矿段银矿(一采区)深部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呼应急字〔2021〕5号)文件,批准建设。 该改扩建项目自2021年4月1日开工建设,于2024年4月25日完成基建施工。矿井采用地下开采方式,斜井开拓,电机车配合斜井提升运输,设计采矿方法为浅孔留矿嗣后充填法、上向水平分层充填法、上向水平分段充填法和分段空场嗣后充填法,通风方式采用双翼对角式,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根据〔2015〕第77号令修改)《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安监管一字〔2016〕177号)等法规要求,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Ⅲ–Ⅸ矿段银矿(一采区)深部工程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组建了验收评价项目组,多次到现场勘察、收集资料;对其开采方法、生产工艺及生产系统、安全设施、设备、装置和安全管理等系统进行了全面检查;对该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的符合性、矿山生产系统与辅助系统安全设施的符合性等进行了系统评价,并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针对评价过程中提出的现场问题经矿方整改后,我公司进行了现场核查,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编制了《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Ⅲ–Ⅸ矿段银矿(一采区)深部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组长 | 岳志伟 | 技术负责人 | 来庆新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艳艳 | |||
项目组成员 | 岳志伟、张朋、李传磊、贾超、渠冰、梁瑶 | |||||||
报告编制人 | 岳志伟、张朋 | |||||||
报告审核人 | 杨志豪 | |||||||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岳志伟、张朋、李传磊、贾超、渠冰、梁瑶 | ||||||||
参与安全评价的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时间及主要任务: 2024年3月3日,初访:岳志伟 2024年3月20日,现场考察、搜集资料:岳志伟、张朋 2024年4月25日,现场检查:岳志伟、张朋 2024年5月20日,现场核查:岳志伟、张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