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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名称 | 山东金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宋家庄矿区采矿工程 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
报告编号 | DAJC-FAYS004-2022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2.10 | 法定代表人 | 刘福广 | |||||
评价项目简介: 山东金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宋家庄矿区现持有的采矿许可证为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于2022年8月3日颁发,证号C370000201705411014419,采矿权人为山东金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开采矿种:金矿;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9.90万t/a;开采深度+5m至-600m标高;面积0.9460km2,有效期限2022年8月3日至2031年8月3日。采用竖井+斜井联合开拓方式,矿山设计采用的采矿方法为高阶段上向水平分层尾砂胶结充填采矿法和高阶段下向进路尾砂胶结充填采矿法,项目性质是新建工程。 2019年2月22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山东金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宋家庄矿区采矿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鲁发改政务[2019]25号);2019年3月,山东黄金集团烟台设计研究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山东金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宋家庄矿区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于2019年3月26日以《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意见书(试行)》(鲁应急项目[设计]审字[2019]18号)进行了批复;2020年12月,山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山东金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宋家庄矿区采矿工程初步设计(变更)》;2021年2月,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山东金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宋家庄矿区采矿工程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变更)》;2021年4月,山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山东金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宋家庄矿区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变更)》,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于2021年10月21日以《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意见书(试行)》(鲁应急项目[设计]审字[2021]17号)进行了批复,该项目基建期至2022年10月20日。 山东金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宋家庄矿区采矿工程安全设施于2022年6月10日完成基建施工,2022年6月11至2022年7月10日进行了1个月的试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关于做好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鲁安监发〔2015〕71号)等法规要求,山东金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 | ||||||||
项目组长 | 岳志伟 | 技术负责人 | 来庆新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艳艳 | |||
项目组成员 | 岳志伟、贾超、张朋、宋伟、李传磊、梁瑶 | |||||||
报告编制人 | 岳志伟、张朋、李传磊 | |||||||
报告审核人 | 霍志超 | |||||||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岳志伟、贾超、张朋、李传磊、宋伟 | ||||||||
参与安全评价的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时间及主要任务: 2022年1月3日,初访:岳志伟、李传磊 2022年7月8日,现场考察、搜集资料:岳志伟、李传磊、张朋 2022年7月9日-10日,现场检查:岳志伟、李传磊、张朋 2022年7月29日,现场核查:岳志伟、张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