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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名称 | 赤峰中色白音诺尔矿业有限公司 采区安全设施设计(补充完善文本)变更项目 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
报告编号 | DAJC-FAYS009-2022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3.2 | 法定代表人 | 刘福广 | |||||
评价项目简介: 赤峰中色白音诺尔矿业有限公司采区南矿区3号竖井在二期扩建改造之前即已经投入使用,2018年,由于3号井原有电控设备在本年度进入国家淘汰设备目录,3号井因此停止使用并计划改造,该井仅做为南区通风井(入风井)及安全出口使用。由于南矿区3号竖井附近850m中段尚有许多存窿矿石,通过混合井提升,则坑内运输距离远,且要经过溜井下放至装矿水平装入箕斗后提升,不利于节能,且3号竖井电控设备的改造业已完成,从节能角度考虑,企业决定恢复3号竖井提升功能,于2022年9月委托沈阳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2021年编制的《赤峰中色白音诺尔矿业有限公司采区安全设施设计(补充完善文本)》进行变更,并出具了《赤峰中色白音诺尔矿业有限公司采区安全设施设计(补充完善文本)设计变更》,该变更将南矿区由原来混合井提升矿岩,变更为混合井和3号竖井同时提升矿岩。项目性质是改建工程。 赤峰中色白音诺尔矿业有限公司采区安全设施设计(补充完善文本)变更项目安全设施于2022年12月10日完成改造施工,2022年12月11至2023年1月10日进行了1个月的试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等法律法规要求,赤峰中色白音诺尔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 | ||||||||
项目组长 | 岳志伟 | 技术负责人 | 刘兆平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艳艳 | |||
项目组成员 | 岳志伟、李传磊、来庆新、张朋、渠冰、梁瑶 | |||||||
报告编制人 | 岳志伟、张朋、李传磊 | |||||||
报告审核人 | 霍志超 | |||||||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岳志伟、李传磊、来庆新、张朋、渠冰、梁瑶 | ||||||||
参与安全评价的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时间及主要任务: 2022年11月25日,初访:岳志伟、张朋 2022年12月31日,现场考察、搜集资料:岳志伟、李传磊、张朋 2023年1月1日,现场检查:岳志伟、李传磊、张朋 2023年2月16日,现场核查:岳志伟、张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