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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名称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山东华电中联滕州界河50MW光伏发电项目(一期30MW)安全预评价 | |||||||
报告编号 | DAJC-FAYP009-2021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1.11 | 法定代表人 | 刘福广 | |||||
评价项目简介: 山东华电中联滕州界河50MW光伏发电项目(一期30MW)拟由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投资建设。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成立于1996年01月17日,注册地址位于邹城市唐村镇,负责人张永密,公司类型为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火力发电和其他与发电相关的产业。 为确保新建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88号)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2010﹞第36号,﹝2015﹞第77号修订)的规定,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对本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山东华电中联滕州界河50MW光伏发电项目(一期30MW)的安全预评价工作。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了安全预评价项目组,项目组在对该项目相关资料进行充分了解和分析,并对现场进行了实地考察的基础上,以该项目的可行性研宄报告为主要依据,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光电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规定》(水电规安办﹝2010﹞121号)编制了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组长 | 杨志豪 | 技术负责人 | 李传磊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艳艳 | |||
报告编制人 | 杨志豪、贾超 | |||||||
报告审核人 | 霍志超 | |||||||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梁瑶、贾超、杨志豪、张腾腾、宋伟 | ||||||||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贾超、宋伟 | ||||||||
参与安全评价的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时间及主要任务: 2021年3月8日,初访:杨志豪 2021年11月1日,现场考察:杨志豪、李传磊、贾超 |